余发改价〔2009〕26号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大隐天下玉苑
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标准的批复
余姚市大隐天下玉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要求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将停车场停车服务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19座以上大型客车停车服务费每辆每次20元;
二、19座以下(含)的中型客车停车服务费每辆每次10元;
三、5座以下(含)小型客车停车服务费每辆每次6元;
四、摩托车、电动车停车服务费每辆每次2元。
上述停车服务费收取必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统一票据,并在停车场醒目处设立停车须知和明码标价牌,接受消费者监督。
本批复自2009年5月25日起执行,原余姚市发展计划局《关于核定天下玉苑景区停车场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余计价〔2002〕20号)同时废止。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抄送:市旅游局,市地税局,大隐镇政府。
余姚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2009年5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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