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
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接宁波发改委通知,请各相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请推荐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设备(产品)的通知》(具体文件见http://www.carcu.org/)相关内容要求,于2008年8月24日前把推荐表电子版发送到我局综合科,并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的要求将相关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局,由我局报送宁波发改委审定后转报国家发改委。
联系人:史吉力
电 话:627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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