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统计月报进行网上报送的通知
余计发[2004]1号
各乡镇(街道)工贸办: 根据上级要求,工业统计月报数据上报时间提前,为了确保统计的及时性,经发展计划局(统计局)与经济发展局共同研究决定,从2004年3月份月报开始,各乡镇(街道)工业统计月报数据,通过网络在报送经济发展局的同时报送发展计划局(统计局)。望各乡镇(街道)在3月25日前做好2月份报表报送发展计划局(统计局)的试运行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
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抄送:宁波市统计局 余姚市发展计划局办公室 2004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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