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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意见

发布时间:2008-03-18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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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发〔2008〕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梁弄镇的改革与发展,使其成为我市南部山区片的中心城镇,余慈地区乃至长三角的后花园,在山区乡镇中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示范镇,根据省、宁波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梁弄镇的改革与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快梁弄镇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思想
  (一)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利用梁弄镇的特色优势,通过实施扶持政策,创新体制与机制,加快梁弄镇的改革与发展,提前实现各项目标,把梁弄镇打造成实力强劲、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环境优美、辐射带动能力较强的中心镇。
  二、梁弄镇改革与发展的主要目标
  (二)总体目标定位。以旅游型山水生态为特色的布局合理、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体制创新的宜居城镇。
  (三)经济发展目标。到2011年,全镇农村经济总收入达到38亿元,年均增长14%,其中工业总产值达到26亿元,年均增长12%,农业总产值达到1.5亿元,年均增长8%,三产总收入达到10.5亿元,年均增长23%,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1亿元,年均增长18%。
  (四)社会事业发展目标。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善,城镇化程度进一步加大,建设和完善“一路(高标准的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应网、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网、通村公交网)”等设施;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人口和计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明显进步,建设和完善“二校(普高、职高)、二院(中心卫生院和综合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等设施。
  (五)人民生活水平目标。到201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200元,年均增长13%,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构建和谐梁弄取得新成就。
  (六)生态、人居环境目标。保护环境、保护生态,实现环境优美、生态优化,把梁弄打造成人居福地、人气旺地、人文佳地。
  (七)创建目标。到2011年,争创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文明镇、卫生镇,争创省级先进党组织。在17个行政村中,争取5个村成为宁波市级以上全面小康示范村,全面消灭经济薄弱村,力争成为浙江省老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行政管理权限
  (八)按照“统一、精简、高效”的原则,积极探索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改革,提高行政效率。
  (九)理顺党组织和干部管理关系。辖区内单位党组织属地管理,垂直机关的党组织应参加当地的党组织活动。在梁弄镇的工商、公安、法庭、地税、国税、邮政、电信、供电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免应征求镇党委、政府意见。
  (十)梁弄镇镇域内的有关审批事项通过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延伸,由镇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镇便民服务中心提出初审意见同意后到市行政服务中心职能窗口过印、备案。市行政服务中心及相关部门对梁弄镇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十一)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加快设立梁弄镇规划管理所,负责镇域内所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审核镇域内建设项目的“一书二证”(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书一证”(村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村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在未设立前,仍按原政策办理。
  (十二)镇政府负责审核镇域内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审核同意后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过印、备案,颁发证件。
  (十三)凡梁弄镇镇域内的建房户或房地产交易户,统一进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房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过户手续。
  四、实行人口梯度转移,促进人口向梁弄集镇集聚
  (十四)新落户在梁弄集镇规划区内的农民,同等享有城镇居民的权利和义务。
  (十五)新成为城镇非农户口的农民,继续保留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可享有原村级集体资产权益和集体可分配收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允许在5年内继续享受农村居民的计划生育政策。
  (十六)对按规划向梁弄镇规划区包括集镇内集中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在确保退宅还耕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可置换到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选址,并且所有移房户都可享受《余姚市山区整体移民集中安置试点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01〕173号)等有关文件中的优惠政策。
  五、加大产业扶持,提升产业层次
  (十七)凡原梁弄镇内企业或以镇内企业为主投资,在市级经济开发区及城区工业区内兴办的企业,其税费由相应的征收部门征收后原基数部分全额返还到镇,新增部分返还30%,由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十八)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对梁弄镇优势特色产业的扶持,除市政策规定外,每年给予1-2个龙头强势企业名额,享受市有关优惠政策。
  (十九)梁弄镇是浙江省历史文化名镇,为保护好镇内众多珍贵的历史遗迹,市财政视具体项目实行专项补助,补助资金在市旅游发展专项经费中拨付。
  六、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二十)建立与中心镇改革相配套的权、责、利相一致的财政体制,继续加大向梁弄镇倾斜的扶持力度,超基数的市留成部分全额留镇。 
  (二十一)对土地出让金纯收益、城建配套费、教育附加费等除按规定上缴上级政府财政以外,全额留镇。
  (二十二)对梁弄镇的建设资金补助,根据省、宁波市每年安排的专项资金,市财政以不低于1︰2的标准进行配套补助。
  七、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拓展城镇发展空间
  (二十三)建设用地指标优先安排梁弄中心镇及中心村重点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项目需要。
  (二十四)帮助梁弄镇向省及国家有关部门申报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
  (二十五)实行建设用地指标周转,妥善解决中心镇建新拆旧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指标问题。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建设总体规划,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台帐管理,到期归还的原则,由市国土资源局帮助申请一定数量的建设占用耕地周转指标。
  (二十六)强化土地整理和后备资源的开发,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在确保耕地总量平衡的基础上,通过零星村整治、土地改造整理、平坟还耕等新增有效耕地面积,全部用于梁弄镇城镇建设,由镇政府实行定向自我调节。
  (二十七)建立城乡用地置换机制。对按规划向梁弄镇集中迁建的农村居民点,在确保退宅还耕的前提下,可置换到中心镇建设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区选址。允许现有企业在确保将原厂房用地复垦的前提下,易地等量置换到工业功能区选址建设。对因建设需要,确需占用耕地且在本行政区域内难以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的,市国土资源局须帮助镇政府跨乡镇争取用地指标,可实行异地垦造、耕地易地补充。农村建房指标允许在镇内自行调剂。
  (二十八)镇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实行多元筹资、滚动开发、市场运作、社会化管理。
  八、切实加强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的领导
  (二十九)市专门成立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政策意见的落实,及时了解掌握和检查督促中心镇建设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梁弄镇,具体负责政策意见的实施。
 
附件:1.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梁弄镇2007-2011年经济发展指标
 
 
 
 
二○○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1
梁弄中心镇改革与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建泰
副组长:宋越敏 市府办
谢勇毅 市发展改革局
黄伟国 梁弄镇
成 员:吴晓明 市国土资源局     俞剑清 市财政局
严建军 市行政服务中心   赵百新 市建设局
陈国忠 市经济发展局     李国建 市农办
严忠苗 市农林局     陈元振 市规划局
陈定安 市环保局         沈炳铨 市民政局
杨文祥 市水利局         熊培军 市文广新闻出版局
范立书 市旅游局         吴志林 市城管局
章国庆 市公安局         张建培 梁弄镇
魏鹏耿 市发展改革局
 
 
 
 
 
 
 
附件2
梁弄镇2007——2011年经济发展指标
 
 
 
 
 
 
2006年
年均
增长率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农村经济总收入(亿元)
19.7
14%
22.45
25.6
29.2
33.4
38
工业总产值(亿元)
14.9
12%
16.7
18.7
20.9
23.4
26
农业总产值(亿元)
1
8%
1.08
1.16
1.24
1.36
1.5
三产(亿元)
3.8
23%
4.67
5.74
7.06
8.64
10.5
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万元)
4745
18%
5600
6600
7800
9200
11000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5030
13%
5680
6420
7250
8200
9200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余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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